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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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6

系部

为促进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加强学术梯队人才建设,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修订)》(湘教发〔2020〕3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学院遴选、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名额

2020年我遴选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2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优先在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选拔。遴选的具体要求按照《办法》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执行。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80 年 12 月 3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确定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报系(部)审核。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选拔条件给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组织人事处汇总。

3.资格复核。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系部推荐人员资料进行复核

4、综合评议。学术委员会对审查合格对象行进综合评议。

5、院务会审议。综合评议合格对象报院务会。

6、上报:院务会审议确定的人选报省教育厅。

二、 2016 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根据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6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 2016〕 601 号)要求,对 2016 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2015年度确定的、因故尚未接受期满验收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期满验收。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期满验收由学院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验收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学校验收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通报到校。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根据《办法》规定, 2018 年、2019 年及以后每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省教育厅不再单独组织年度考核,由培养对象所在部门结合个人年度考核测评工作一并进行,结果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于1130下午下班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推荐。

2015、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验收纸质材料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年度考核纸质材料于1130下午下班前将验收纸质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

联系电话:0745-2775908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

2、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

6、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7、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情况一览表


附件1.湘教发〔2020〕3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pdf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doc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doc

附件6.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