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加强教职工岗位聘用管理和劳动纪律管理,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行为,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学校制定了《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怀职院办发〔2019〕6号),现将教职工校外兼职申报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全职聘用的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利用本人的知识和技能,在校外机构或组织、团体中从事实质性工作。兼职范围请参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第二章。
二、申报时间
教职工有文件规定的校外兼职均应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
三、申报审批流程
1.个人如实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审批表》(请到工作群共享或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到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然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最后交组织人事处备案。
2.组织人事处汇总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办公会审批。
四、纪律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坚决杜绝不报、瞒报或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查实,除对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理外,学院将对所在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