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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等岗位竞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28

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职位:组织人事处副处长1人、团委副书记推荐候选人1人、宿舍管理中心主任1人。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竞聘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委有最终决定权。
2、坚持选贤任能的原则。做到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竞聘中,采取“公布职位、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审批、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的程序进行。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踏实肯干,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勤政廉政,为人师表,群众基础好。
3、有开拓进取精神,有胜任工作的决策、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强的法制观念。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所处的环境和条件,能担任相应的工作任务。
5、具有事业在编干部身份。
(二)职位条件
1、任职年限条件:现任正科级干部(不含在试用期内的);任职满2周年(计算到2016年5月31日止)的现任副科级干部(含教研室主任);在校工作2年以上(计算到2016年5月31日止)、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工作2年以上(计算到2016年5月31日止)、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条件: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196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团委副书记岗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政治面貌条件:竞聘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团委副书记应为中共党员。
四、竞聘程序
1、公布职位。在院网站、办公楼公开栏等处公开发布竞聘职位信息及相关程序、要求。
2、公开报名。报名时填写《怀化职院中层副职竞聘报名登记表》,简述竞聘该岗位的优势和条件。
3、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处、纪检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张榜公布。
4、竞职演讲。竞聘者对申报的岗位进行竞职演讲,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演讲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本人基本情况;二是本人优势与条件;三是被聘任后的工作设想和措施。
5、民主推荐(测评)。院级领导、中层干部正副职、教职工代表参加民主推荐(测评),院领导的测评票占40%权重,其他人员的测评票占60%权重,在测评得分的基础上,获省部级奖励加1分,获国家级奖励加2分。
6、组织考察拟任干部。
7、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8、拟任公示。
9、任前谈话,发文聘任。

五、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  作  内  容

1

5月27日-30日

公布竞聘岗位

2

5月30日下午5点以前

竞聘人员领取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交到组织人事处

3

5月31日

确定竞聘人员及岗位,公示

4

6月1日

竞聘演讲,评议委员进行民主测评,统计民主测评结果

5

6月2日

组织考察拟任干部

6

6月3日

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

7

6月6日

任前谈话;发文聘任

中共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