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对象:凡在我院工作(包括专任、“双肩挑”、外聘教师),未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师。
报名时间:9月5日前到组织人事处报名。
二、 培训课程与时间安排
总学时为130学时,其中《高等教育学》为36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为32学时,《高等教育法规》为15学时,《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18学时,《高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29学时。
培训时间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确定。
三、办班实行备案制度,每班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人。因人数太少无法单独办班的,由省高师中心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四、考试
授课结束后,由省高师培训中心同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上旬。地点在长沙市。
五、备注: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是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必经过程,未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教师不能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
组织人事处
201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