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通 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湘教通[2010]3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0年我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未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获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的在职教师。
二、关于体检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由拟聘学校统一组织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因此,学院将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要求空腹,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程序
1、网上申报。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春季批次开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现场确认。由学院统一到省教育厅进行确认。
四、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应为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院统一填写证明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教师要提供《心理学》、《教育学》两门课程学业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6、《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7、除表格上的粘贴照片以外,每人另外一张交人事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且须与网上申报上传照片同版)。
五、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4月15日—4月20日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试讲时间: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
4、材料上交时间:4月20日。请将要上报的材料于4月20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5、所有表格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或到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湖南教师网)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