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怀人社函[2019]118号)文件精神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现将我院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除省管、市管干部以外的在编在岗教职工及聘用人员(省管、市管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执行。
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方法
全院分为22个考核组,各教职工在所属的考核组内进行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在所属的考核组进行口头述职,中层正职由院领导、中层正副职进行测评;其它人员由分管院领导及处室、系部负责人、考核组所有成员进行测评。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12月20日—12月23日,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人员填写《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1份,本人签名确认);
(二)12月23日—12月31日,各考核组开展集中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上报组织人事处,上报材料为:个人年度考核表(一份),小组考核结果;
(三)2020年1月3日,中层领导干部及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
(四)省管、市管干部述职测评根据上级部门通知另行安排;
(五)2020年1月17日前,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层次、类别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查、院党委研究确定等次并公示。
五、考核相关事宜
1、首次就业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其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转正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2、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的,在现工作部门进行年度考核。学院派出学习或培训的,在原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3、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不参加年度考核。因工伤或孕、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参加年度考核,可确定为合格等次。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行政处分的,参照《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4、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在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rsc.ceshi.hhvtc.com.cn/)。
5、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围绕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中层正职领导干部需自行制作述职报告PPT进行放映。
6、述职报告电子文档请在12月27日前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hhzyhuodongban@163.com),PPT电子文档请在12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
六、精心组织、严格考核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工作人员各方面表现,兑现奖惩,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作用。对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附件1:怀化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