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4】54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遴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系部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各系部可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4.符合上述条件的省级或院级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为主要推荐对象。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报系(部)审核。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选拔条件给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组织人事处汇总。
3.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系部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综合评议。学术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对象行进综合评议。
5、院务会审议。综合评议合格对象报院务会审议通过。
6、上报:院务会审议确定的人选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二份;
2、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反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若干;
4、《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人选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按被推荐人每人一袋装袋提交,其中第2、3项材料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时间要求
各系部将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于4月5日16:30前报送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14年3月26日
2014国内访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5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