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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

关于做好2014年度院级专业带头人和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1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创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引领学院专业发展方向的专业教师队伍,根据《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试行)》[2009]74号、《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试行)》[2009]72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专业可推荐一名专业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推荐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功方向;

4、学历及职称要求

专业带头人: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45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技术等级。

5、年龄:

专业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龄在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或《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报系(部)审核。

2.系部推荐。系(部)根据选拔条件给出推荐意见,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组织人事处汇总。

3.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对系部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综合评议。学术委员会对审查合格对象行进综合评议。

5、院务会审议。综合评议合格对象报院务会。

6、公示下文。院务会审议通过后在校园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确定。

四、报送材料

1、《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或《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二份;

2、系部为被推荐人撰写的推荐综合材料一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年度培养计划一份;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5、《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情况一览表》《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按被推荐人每人一份提交,其中第2、3、4项材料应依序装订成册。

五、时间要求

各系部将被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于3月21日16:30前送达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人事处 

2014年3月7

 

怀职院行字[2009]72号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办法.doc

怀职院行字[2009]74号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