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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

关于做好我院201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湘教办通[2011]6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我院重点培养的专业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每个系部原则上推荐1名,各系部根据学院的需要,择优推荐人选,并于513日前将填好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组织人事处,院学术委员会对各系部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议,经院务会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公示后报送省高师培训中心。

相关表格、导师名单可在省高师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hunnu.edu.cn/下载。

三、有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把本项目工作作为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推荐和选派工作。

2、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取脱产形式参加为期一年的访问研修,各系部在确定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时应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

3、为提高录取率,建议被推荐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

4、学院将落实相应的经费和福利待遇,加强与接收学校及国内访问学者的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加强督促与管理,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组织人事处

                                                                              2011年5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