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师资建设 > 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

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

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发布时间:2010-05-16

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

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湘教通【20108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1、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学术水平较高,是我院重点培养的专业带头人或青年骨干教师;

3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每个系部原则上推荐1名,各系部根据学院的需要,择优推荐人选,并于428日前将填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报组织人事处,以上表格均可在湖南教师网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表格下载。

三、有关要求

1、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的实施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推荐和选派工作;

2、国内访问学者原则上采取脱产形式参与研修,学院将落实相应的经费和福利待遇,加强与接收学校及国内访问学者的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加强督促与管理,确保培养目标顺利实现。

组织人事处    

                                   00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