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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学者、青年骨干教师

关于做好我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计划执行情况验收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各处室、系部:

根据《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试行)》,为做好今年我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和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

1、验收对象为2007年、2008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内容为: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2、验收检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培养对象的个人总结(一式二份);

2)《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检查验收表》(一式二份);

3)系部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培养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的综合材料(一式二份);

4)反映培养对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培养期内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其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5)原培养计划复印件。

二、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 2010年度院级专业带头人及培养对象。

2、考核内容: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培训、进修及教学科研工作情况;阶段性目标实现情况;存在的距离与问题。

3、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报送以下备案材料:

1)、《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2)、系部关于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所有材料请于1215日前送组织人事处。

2、所有参加检查验收与考核的教师准备好10分钟的PPT并准备述职,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

3、学院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检查验收与年度考核是我院学术梯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系部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对因故不能参加检查验收和考核的对象,由系部提交书面报告,否则,学院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将终止后阶段培养,且不能享受相关待遇。

                                                                      组织人事处

                                                                     2010年11月25